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行为和加强营运车辆的维护和技术管理,加强行业监督,确保营运车辆运行完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以及河南省交通厅相关规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33—2005)的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2008年5月4日—5月20日,郑州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全市九家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在上一年检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上次检查存在的一些问题,检查落实情况。此次检查采取方法为采用同一台车辆在各检测站上线检测两次,通过对各检测站内部检测获取数据的重复性分析及各检测站之间的检测数据比对分析,查找问题。要求各承担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和车辆维修竣工质量检测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部颁标准的要求,规范检测行为,确保检测质量。对这次检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检测站限期整改。根据省厅运输局《关于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服务能力进行年度评价的通知》(豫交运[2008]44号)的要求,对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检测站,不再委托其承担检测业务,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郑州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将在下半年,就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营运车辆维护以及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再次开展督察,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