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及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结合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郑州市交通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武伟邦 市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梅银华 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成员:李遂生 市公路局副局长
姚明辉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何遂群 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处长
王占灵 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处长
张建林 市交通局路政运管处处长
罗文侠 市交通局工程处处长
禹 洁 市交通局计划处处长
王铁现 市交通局路政运管处副处长
魏五洲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武新起 交运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路政运管处,办公室主任张建林(兼),路运处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联系人:宋祖伟,联系电话:67178087、67178851,邮箱:
jtszw@126.com。
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并于11月1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指导、部门联动、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重点宣传、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强化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治理,使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现象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和客运汽车站普遍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并有效落实;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企业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非法营运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因源头管理问题而引发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的目标。
四、主要整治内容
1、地管处负责组织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水临崖、隧道、涵洞、桥梁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挡。要重点增加设置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增加施划线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
2、运管局负责组织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建议车辆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依法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城乡客运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
3、运管局、修管处分别负责组织加强城乡客运车辆运输管理,落实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
4、公路局和地管处负责对国道两侧20米内、省道15米内、县道10米内、乡道5米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五、活动安排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活动自2008年11月开始,到2009年1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利用报纸、网络、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册(单)等媒介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使广大群众、司机、农村道路运输企业及公路沿线群众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任务和主要内容,提高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珍惜生命”的氛围。
排查摸底阶段: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运管修管部门对全市农村道路运输企业及所属驾驶员进行排查,公路部门对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和桥梁进行排查,建立健全企业、驾驶员和危桥、危险路段档案资料。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整治阶段:2009年元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进一步做好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按照“隐患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逐步消除隐患。
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进行活动情况自查和总结。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和人员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争取各级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整改力度,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加强领导,协同作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总体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同公安、教育、农机、工商、宣传和安监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共同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好。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把好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源头监控关。进一步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和客运车辆“五不出站”管理的规定,全面落实客运企业业主源头管理的责任,严把“安全例检”、“三品检查”、“五不出站”等关键环节,规范安全检查程序;严格车辆出站检查,核实载人数记录存档,禁止超员出站;强化驻站人员监管力度,督促车站规范管理。加强道路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集中整治,认真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四)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阶段工作结束3日内,将工作总结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