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船员证件工作程序
船员服务簿
一、申请指南
【实施机关】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部门】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岗位】海事受理岗位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
【具备条件】
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已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
2、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提交材料】
1、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
②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③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④船员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相应的证明文件(船员所在单位办理时提交)。
3、三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十二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5、已通过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或者考核的证明文件(初次申请的需提交)
6、原《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换发或损坏补发时提交)
7、遗失证明材料(遗失时需提交)
8、刊登有遗失公告或遗失声明的报纸(遗失时需提交)
①报纸的发行范围应能覆盖该船员所能从事船上工作的水域;
②遗失公告或遗失声明应包括:船员姓名、服务簿号码、发证机关。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船员服务簿》;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内河船员适任证书
一、申请指南
【实施机关】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部门】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岗位】海事受理岗位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
【具备条件】
1、按规定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和符合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安全记录良好(指最近24个月内未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
2、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已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
3、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4、具备符合规定的文化程度;
5、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申请再有效审验时参加国家海事机构规定的有效知识培训);
6、按照规定参加适任考试、评估并合格;
7、已完成规定的船上见(实)习(通过三等以上初级适任考试者,在相应等级及所报考航线上见习相应职务不少于3个月或者10个单航次),升职发证申请的须具备相应等级及相应职务上不少于12个月的服务资历。
【提交材料】
1、填妥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外,均需提交)
2、12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①应在县级以上的医院体检;
②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仍在12个月内外,均需提交;
③体检表填写示范参见船员服务簿中的体检表示范。
3、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外,均需提交,照片的有关要求见附录)
4、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船员服务簿》原件及其影印件
6、《船员适任证书》原件及其影印件(除申请初级职务外,均需提交)
7、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外,均需提交);
②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③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④船员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相应的证明文件(船员所在单位办理时提交)。
8、学历证明(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和遗失损坏补发、升职换证外,均需提交)
9、参加再有效知识更新培训的证明文件(申请再有效审验时提交)
10、遗失或损坏报告(遗失损坏时需提交)
11、刊登有遗失公告或遗失声明的报纸(遗失时需提交)
①报纸的发行范围应能覆盖该船员所能从事船上工作的水域;
②遗失公告或遗失声明应包括:船员姓名、适任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12、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理结果】申请证书予以许可的,签发《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一、申请指南
【实施机关】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岗位】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项目】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申请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培训机构
【报名、培训及考试评估】
1、申请人到海事局报名,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领取《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申请表》;
2、经培训完毕的报考船员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
3、海事局公布理论、实操考试成绩;
4、理论、实操考试单科不合格者在半年内可重新申请补考一次。
【办证具备条件】
1、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
2、已完成特殊培训,并按规定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考核。
【办证提交材料】
1、填妥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申请表》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影印件。委托或单位办理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②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③船员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相应的证明文件(船员所在单位办理时提交)。
3、一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的有关要求见附录)
4、《船员服务簿》原件及其影印件
5、特殊培训考试或考核资历证明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4、《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适用于相应种类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