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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船员证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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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3-26 11:02:19 点击次数:

办理船员证件工作程序

 

船员服务簿

 

一、申请指南

【实施机关】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部门】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岗位】海事受理岗位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

【具备条件】

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已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

2、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提交材料】

1、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

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船员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相应的证明文件(船员所在单位办理时提交)。

3、三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十二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5、已通过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或者考核的证明文件(初次申请的需提交)

6、原《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换发或损坏补发时提交)

7、遗失证明材料(遗失时需提交)

8、刊登有遗失公告或遗失声明的报纸(遗失时需提交)

报纸的发行范围应能覆盖该船员所能从事船上工作的水域;

遗失公告或遗失声明应包括:船员姓名、服务簿号码、发证机关。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船员服务簿》;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内河船员适任证书

 

一、申请指南

【实施机关】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部门】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岗位】海事受理岗位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

【具备条件】

1、按规定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和符合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安全记录良好(指最近24个月内未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

2、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已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

3、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4、具备符合规定的文化程度;

5、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申请再有效审验时参加国家海事机构规定的有效知识培训);

6、按照规定参加适任考试、评估并合格;

7、已完成规定的船上见(实)习(通过三等以上初级适任考试者,在相应等级及所报考航线上见习相应职务不少于3个月或者10个单航次),升职发证申请的须具备相应等级及相应职务上不少于12个月的服务资历。

【提交材料】

1、填妥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外,均需提交)

212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应在县级以上的医院体检;

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仍在12个月内外,均需提交;

体检表填写示范参见船员服务簿中的体检表示范。

3、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外,均需提交,照片的有关要求见附录)

4、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船员服务簿》原件及其影印件

6、《船员适任证书》原件及其影印件(除申请初级职务外,均需提交)

7、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外,均需提交);

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船员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相应的证明文件(船员所在单位办理时提交)。

8、学历证明(除申请适任考试发证已经提交和遗失损坏补发、升职换证外,均需提交)

9、参加再有效知识更新培训的证明文件(申请再有效审验时提交)

10、遗失或损坏报告(遗失损坏时需提交)

11、刊登有遗失公告或遗失声明的报纸(遗失时需提交)

报纸的发行范围应能覆盖该船员所能从事船上工作的水域;

遗失公告或遗失声明应包括:船员姓名、适任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12、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理结果】申请证书予以许可的,签发《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一、申请指南

【实施机关】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岗位】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项目】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申请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培训机构

【报名、培训及考试评估】

1、申请人到海事局报名,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领取《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申请表》;

2、经培训完毕的报考船员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

3、海事局公布理论、实操考试成绩;

4、理论、实操考试单科不合格者在半年内可重新申请补考一次。

【办证具备条件】

1、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

2、已完成特殊培训,并按规定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考核。

【办证提交材料】

1、填妥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申请表》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影印件。委托或单位办理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影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

船员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相应的证明文件(船员所在单位办理时提交)。

3、一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的有关要求见附录)

4、《船员服务簿》原件及其影印件

5、特殊培训考试或考核资历证明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4、《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适用于相应种类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附件下载:船员服务簿登记表.doc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doc 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doc

 

★郑州市地方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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